2004年8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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切实解决群众所急所难所盼
省市公安机关要成立信访“专家会诊”组织 吸收律师及相关部门专家加入
通讯员 谢佳 本报记者 朱兰英

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,为切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,省公安厅出台了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、疑难信访问题“专家会诊”和信访听证暂行办法这3项制度。今后,疑难信访问题将实行专家“会诊”,信访处理不满意的还可以申请听证。
  针对一些重大、复杂、疑难信访问题难以解决、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障的难题,省公安厅明确要求省、市两级公安机关均要成立处理疑难信访问题专家组,由“一把手”或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任组长,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,还可以聘请本级其他政法部门相关负责人、有关专家和律师参加。信访问题较多的部门警种,应建立处理本系统疑难信访问题的专家组。专家组成员因故变动、空缺的,要及时调整充实。
  记者获悉,目前省公安厅已成立疑难信访问题专家组,由治安、刑侦、交通、政治部、纪委等各公安业务部门专家组成,他们将商量疑难信访案如何妥善解决,并提出可行性建议。假如遇到法律难题,专家组还可邀请省公安厅法律咨询组的律师参加。同时,各市的疑难信访问题专家组也正在建立中,今后将在解决实际信访难题中起到重要的作用。
  在同时出台的另两项制度中,省公安厅明确规定了领导接访的时间以及信访听证处理的程序要求。对经批准同意听证的信访事项,各级公安机关要在信访人提出听证申请30天内组织听证会,并在举行听证的7天前,将听证的时间、地点和需准备的书面材料通知信访人。